一、概述
常用于電線電纜、橡膠、塑膠等絕緣護套在低溫環境下進行拉伸試驗,符合GB/T2951.14-2008、GB/T2951.11-2008、VDE0472Part616、IEC60811-1-4等試驗標準。
二、規格參數
1、zui大拉伸長度:280mm
2、拉伸速度:20~30mm/分
3、夾頭型式:非自緊式
4、試樣規格:Ⅰ、Ⅱ號啞鈴片
5、與低溫恒溫試驗箱配套使用
三、試驗方法
1、取樣:每個被試線芯應取兩根適當長度的試樣。
2、試樣制備:所有護層(包括外半導電層,若有的話)剝去后,沿軸向切開絕緣;然后取出導體和內半導電層(若有的話)。
3、絕緣試條應磨平或削平,以獲得下面所述的兩個記線之間光滑平等的表面,磨平時注意避免過熱。切削機示例參見GB/T2951.1—1997的附錄A,聚乙烯(PE)和聚丙烯(PP)絕緣只能削平,不能磨平。磨平或削平后絕緣試條的厚度應不小于0.8mm;不大于2.0mm。如果從原始試樣上不能獲得0.8mm厚度的試條,則允許zui小厚度為0.6mm。
4、所有試條應在環境溫度下處理至少16h。然后,沿著每根試條的軸向沖切出所需的啞鈴試件。如有可能,應并排沖切兩個啞鈴試件。
5、對于扇形線芯,應在絕緣線芯的“背部”切取啞鈴試件。
6、如果試驗時能直接測量標記線之間的距離,則應按GB/T2951.11—2008第9.1.3a的zui后一段規定,在啞鈴試件上標出標記線。
四、試驗設備
1、當試驗設備和試樣一起在空氣中冷卻時,冷卻時間應至少為4h。如果試驗設備已預冷,冷卻時間可縮短至2h。如果試驗設備和試樣均已預冷,則將試樣固定在試驗設備上的冷卻時間應不小于30min。
2、拉伸試驗時,采用能直接測量標記線間距離的試驗設備,也可采用測量夾頭間位移的試驗設備。
五、試驗步驟和試驗條件
1、做拉力的夾頭應是非自緊式的。
2、在預冷的兩個夾頭中,啞鈴試件被夾住的長度應是一樣的。
3、如果試驗時直接測量標記線之間的距離,則夾頭之間的自由長度對于這兩種啞鈴試件均應為30mm左右。對于圖3啞鈴試件標記線原始距離20mm,圖4啞鈴試件標記線原始距離為10mm。
4、若是測量夾頭間的位移,則對于圖3啞鈴試件其夾頭間的自由長度應為(30±0.5)mm;對于圖4啞鈴試件,其夾頭間的自由長度應為(22±0.5)mm。
拉力機夾頭的分離速度應為(25±5)mm/min。
5、試驗溫度按有關電纜產品標準對該種絕緣料的規定。
6、伸長率用拉斷時標記線間距離,或拉斷時夾頭間的距離來確定。